发布机构:云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26-09-24
一、出台背景
临时救助制度是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2025年12月31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民发〔2025〕68号),紧扣“救急难”核心定位,对审核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救助标准等提出新要求。2026年4月30日审议通过、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分别明确了救助对象、申请渠道、救助举措等核心条款,标志着临时救助工作全面步入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及国家最新政策部署,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6〕97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明确对象范围和条件、严格救助标准和资金发放管理、全面规范办理程序、强化组织领导和要素保障4个方面,明确12项重点任务。对象上要求全面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实施托底救助;对经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或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后基本生活仍严重困难的,给予补充救助;对申请低保、特困供养尚在审核确认中或已确认但救助金未发放、当下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
三、救助标准与办理程序
资金发放实行分类指导标准:实施“小额快救”的,每人每次不超过当地1个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临时救助每人每次不超过当地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小额快救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公示,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3天,可由乡镇(街道)审核确认并实施;其他临时救助由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办理程序精简材料,部门信息共享可核对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已纳入低保、特困等6个月内的对象不再重复核查;困难情形复杂的采取“一事一议”。
四、学习要点
一是突出“救急难”时效性,小额快救最快3天内到位;二是统一以城市低保标准为参考基数,标准透明、便于基层操作;三是建立临时救助对象跟踪回访制度,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询问、信息比对加强资金闭环监督;四是对政府救助后仍无法解决的,转介公益慈善组织接续帮扶,避免大包大揽。对养老机构及老年群体而言,特困、低保老年人遇突发变故可凭此政策获得及时兜底,是基本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的重要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