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老年人补贴
发布机构:云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26-09-14
一、政策背景
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云南省民政厅在试行办法(云民规〔2023〕2号)实施三年的基础上,针对申请审核环节流程偏繁琐等问题,修订起草《云南省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数据赋能简化流程,实现“免审即享”,让政策主动送上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
二、主要内容
发放对象:具有本省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发放标准:按不低于50元/人·月发放,且在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和动态调整时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不影响困难老人原有低保待遇。
资金保障:所需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来源稳定可靠。
三、执行要点
一是免于申请:乡镇(街道)依托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提前2个月通知村(社区)对即将年满80周岁的对象开展资格预审。二是数据联动:补贴对象信息与云南省社会救助对象数据实时对接、同步调整。三是高效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乡镇审核意见后于7个工作日内复核审批,审批通过即通过“一卡通”平台按月发放至社保卡银行账户,并按季度公示发放情况。
四、学习要点
该办法把传统“群众跑腿申报”转变为“数据找人、免申即享”,是云南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地的重要一环。对基层民政、乡镇(街道)及社区工作者而言,关键在动态管理与防骗控错:对虚报、隐瞒、伪造手段骗取补贴的,将报送省信用公共服务平台并追回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协会可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困难老人信息摸排。
#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免申即享#高龄津贴#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