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级 · 养老服务政策/规划/行动计划

省级养老服务政策/规划/行动计划

发布机构: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省委文件)

发布日期:2026-01-14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24〕32号)精神,省委、省政府结合云南实际出台《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是云南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的总纲。

二、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两阶段目标: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省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部署17项重点任务,可归纳为三大板块。

一是健全城乡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信息系统提质改造为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推进乡镇敬老院分类改革,鼓励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将剩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大力推进村(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到2035年基本实现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是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居家养老,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化机构上门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服务;发展社区养老,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优化机构养老,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升行动;促进医养结合,深化“多病共治护老人”行动,实现县级公立综合性医院独立设置老年医学科全覆盖;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推进邻里互助。

三是推动事业产业协同。坚持政府主导,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与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七彩云南·康养福地”旅居养老品牌;鼓励社会参与,深化“银龄行动”。

四、要素保障 《实施意见》强化五方面保障:科学规划布局,按每100名65岁以上老年人3张床位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完善财政支持,落实税费优惠与水电气热居民价格;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薪酬制度;发展养老金融,支持专项债券与REITs;推进智慧养老,建设老龄智算中心与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

五、学习要点 该文件是云南养老服务改革的顶层设计与行动指南,基层民政、养老机构和从业者应重点把握三级网络建设、医养结合、农村互助养老与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四条主线,对照任务清单抓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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