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发布日期:2026-08-13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近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当前,内蒙古养老服务在城乡均衡、设施布局、专业供给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亟需以系统化工程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扩容提质增效。
二、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三、十项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部署10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嘎查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二是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三是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健全探访关爱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科技赋能。
四、2026年民生实事与学习要点
围绕落地见效,《实施方案》明确2026年重点实施三项民生实事:完善提升20个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建成家庭养老床位7000张,并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暖心”专项行动。2027—2030年重点推进三级网络建设、持续优化供给、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
对云南及昆明而言,内蒙古以工程化、项目化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具有借鉴意义。昆明市养老护理协会建议会员单位关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趋势,积极参与探访关爱与居家上门服务,把政策红利转化为老年人可感可及的实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工程实施方案》,民政部转载,https://www.mca.gov.cn/n152/n166/c1662004999980012420/conten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