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规〔2025〕9号)

省级 · 长期护理保险

省级长期护理保险

发布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6-01-04

一、政策背景 为落实国家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部署,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规〔2025〕9号),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旨在为失能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资金保障。

二、部门职责分工 方案明确多部门协同:省医保局牵头制度实施;省卫生健康委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优化护理服务供给,探索发挥家庭医生在失能等级评估中的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同护理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做好长护险与工伤保险衔接、退休人员保费代扣代缴及基本养老金数据共享;省农业农村厅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帮扶;省残联协同残疾人参保;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与省医保局共同加强保险体系与服务体系协同,探索失能等级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

三、制度衔接 方案要求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困难群众养老服务补贴、残疾人补贴等相关制度的衔接,避免保障重叠或遗漏,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

四、学习要点 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重度失能、化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风险的关键制度安排。云南方案突出部门协同与评估结果互认,基层应重点关注失能评估规范、基金安全与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确保制度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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