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综合政策
发布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0-12-21
文件定位 2020年1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2020年12月21日发布。这是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份以监管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文件,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
明确监管重点 一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抓好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安全风险排查,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养老护理员须经过岗前和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三是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引导养老机构合法合规筹集和使用服务资金。四是加强运营秩序监管,依法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利用养老服务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等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 突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依托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构建权责分明、分工协作、透明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
创新监管方式 推行"互联网+监管",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智能监管;构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综合监管#质量安全#信用监管#规范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