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 48013—2026)发布 2027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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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标准与规范

发布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7-30

一、标准定位与发布信息

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 48013—2026)由民政部提出、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315)归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30日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我国养老机构领域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起草单位涵盖民政部、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市老年医院、南京银城康养等20余家机构,归口部门明确为民政部。

二、适用范围与核心内容

标准适用于依法登记设立、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规定了六大板块的技术要求:一是环境设施设备,涵盖建筑、电气与监控、燃气及特种设备、无障碍与适老化;二是入院出院管理,规范咨询、评估、入院、出院全流程;三是基础服务,包括生活照料、膳食、清洁卫生与洗涤;四是健康护理服务,涉及药品管理、感染预防控制、心理支持与康复;五是管理与安全,对制度、人员、预收费、消防安全、特殊物品提出要求;六是评价与改进。

三、强制属性与实施意义

相比推荐性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底线”效力——违反即构成不合格。标准在编制说明中明确强制理由为“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这意味着养老机构在环境、消防、食品、服务安全等方面的合规性将与基本规范直接挂钩,成为监管检查、等级评定、机构运营的基本标尺。

四、学习要点与行业影响

对养老护理行业而言,该标准与同期发布的《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 48014—2026)形成“软硬双约束”:前者管服务质量与日常运营,后者管安全风险底线。机构应尽早对照标准开展自查,重点补齐无障碍适老化设施、预收费管理、感染防控等短板。协会建议会员单位将GB 48013—2026纳入内部培训与质量管控体系,为2027年8月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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