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9-01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按照"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总体部署,各地正加快落地实施方案。作为旅游康养资源富集的边疆民族地区,西双版纳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并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参保覆盖与部门协同机制。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牵头做好制度设计与基金运行;州税务局指导县(市)税务机关做好长护险费用征缴;州民政局负责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规划统筹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做好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孤儿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并向医保部门提供动态信息;州人社局协同做好护理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配合长护险与工伤保险衔接、退休人员保费代扣代缴及基本养老金数据共享;州卫生健康委支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优化拓展护理服务供给,探索发挥家庭医生在失能等级评估中的作用;州残联协同做好残疾人参保相关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和帮扶。
三、执行要点
方案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重点强调"保险体系和服务体系协同联动",明确由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与州医保局共同加强协同,探索失能等级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由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医保局、州残联共同做好长护险与相关补贴制度的衔接。这意味着失能老人的评估结论有望在民政、医保、残联之间"一次评估、多方互认",减少重复评估负担。
四、学习要点
对养老机构而言,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后,可合法承接由基金支付的长期护理服务,护理型床位与失能照护业务将获得支付端增量。对养老护理员和长期照护师而言,方案把"护理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认定"写入部门职责,长期照护师职业化发展路径进一步清晰,持证上岗、按技能等级取酬的趋势更加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