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布日期:2026-09-16
一、公示内容
根据国家卫健委《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国卫老龄发〔2025〕8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5〕325号),经自评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抽查复核,国家卫健委老龄司拟命名北京市通州区等100个县(市、区)为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北京幸福颐养护理院等99个机构为第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二、公示安排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名单于2026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书面意见邮寄至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邮编100044;电话010-68791569)。
三、项目意义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旨在通过县(市、区)和机构两个层面树立标杆,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破解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示范县侧重区域统筹与服务网络建设,示范机构侧重服务规范与质量提升,二者互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四、学习要点
云南持续推进医养结合,会员单位可关注本批名单中是否有省内机构入选,借鉴其服务模式与管理经验;同时以示范项目评价导向(服务融合度、专业度、可持续性)为参照,查找自身短板,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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